2020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一般项目。
2.项目执行期2年半,即:2020年12月—2023年5月。
3. 此项目结题需要项目负责人至少在cn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且论文要求署项目资助号,请申报人注意。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申报人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或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三、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申请书中“七、经费预算”栏中总投资为0.5万元, “1、项目直接费”中填0.5万元,投资预算数计算依据中填“用于项目各项直接经费支出”,“2、项目间接费”中只能填0,(申请书中已经填好,不用修改)
3.申请书中“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十一、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处空着。
五、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附件4限额分配数,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后产生候选申报项目,在各单位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
电子版:一个项目一个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2m,按“项目名称 申请人姓名 学院”格式统一命名(电子申请书须将院系意见填入“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中,不需要扫描,也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初级职称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电子版最后一页插入一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件照片。)由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
2.《2020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3.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说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六、数计学院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20年11月13日(周五)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学院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出现名额,过期不予受理。
七、校科技处联系人
樊华 电话:22865085
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邮箱: 314643631@qq.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房间
科技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