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请于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之前将本支部2015年第四季度党费以及下半年《收缴党费情况登记及公示表》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党费收缴工作规范。
1、党费收缴工作务必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0号前上交至党委办公室;
2、收到党委开出的党费收缴收据(党委盖章),按照规范填写工作手册中党费收缴情况,并粘贴收据;
3、请及时做好党费公示表的登记工作,空表详见附件,每半年上交《收缴党费情况登记及公示表》(注意:统一格式、签字及落款)。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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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